《聖經》中三位一體論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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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三位一體論的證據

 

三位一體論者們,為了支持三位一體論,從《聖經》中引證了某些經文,賦以一些牽強附會的解釋。這些解釋既不符合語境,更遠離原文內容。事實上,《聖經》從第一篇(《創世記》)到最後一篇(《啟示錄》),其教導都是一神論(上帝的獨一性)。

下面是三位一體論者引證的一些經文:

第一個證據引自《聖經·約翰一書》第五章七節(一六一一年審定英王詹姆士欽定版):“因為天國裡作見證者有三:父、道和聖靈;這三樣歸於一。”然而這一經文在絕大多數重新修訂的《聖經》版本中已經被刪除了,因為人們發現它並非來自《聖經》原稿,而是後人增添的。36

第二個證據引自《聖經·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九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第三個證據引自《聖經·哥林多後書》第十三章十三至十四節:“眾聖徒都問你們安。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第四個證據引自《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四至六節:“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以上的第二、三、四個證據中,僅僅分別提到了各自之名,而並沒有說三位一體。事實上,他們是三個不同的存在,地位、狀況各異。三位在時間、位置、知識、力量上絕不像三位一體論佯稱的那樣相等。另外,根據《馬太福音》第三章十六節,當耶穌受洗禮時,“神的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那樣的話,當耶穌(祈主賜其平安)與聖靈相伴隨時,他怎麼又被當作是三位一體中的一部分了呢?

 

三位一體論引證《聖經》中的部分經文作為耶穌基督(祈主賜其平安)就是上帝的證據:

第一個例子:“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聖經·創世紀》1:26)部分基督教神學家們據此推論在初始創造時並非只有上帝一個。然而,上帝在使用第一人稱自述時使用的複數是一種強調的複數,意味著上帝的偉大、莊嚴和榮耀。基督教學者們解釋這意示了神力的完美或者上帝的全能。部分人稱其為尊重的複數,在語法中,它被提及為莊嚴的複數,這種現象在許多語言中都存在,許多君王在傳統上自稱也是使用複數形式的。在《創世記》這一《聖經》首部篇章中,上帝是獨自完成創造的,例如:“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1:3);“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1:27)這些經文都沒有暗示上帝有任何的助手或同伴。而且,動詞在描述上帝所說所做的時候用的都是單數(例如:“神看光是好的”;“神就造出空氣”;“神造人”;“神就賜福他們”等等)

在《創世記》的一開始,我們讀到:“起初神創造天地……”在原文中,“”一詞用的是複數,而“”和“”一詞用的是單數。問什麼天是複數呢?理由很簡單,《古蘭經》告訴我們天共有七層。那麼,為什麼《聖經》的書寫者們將“神”和“地”這兩個詞採用單數形式呢?那只因為他們知道地只有一層,上帝也只有一個,就如同上帝的所有先知們教導的那樣。

第二個例子:“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聖經·約翰福音》1:1)注意,這裡說話的並非是耶穌,而是約翰。另外,每個基督教聖經學者都承認,這一特殊的文句是埃及亞歷山大城一個叫做菲羅(Philo)的猶太人,在耶穌和施洗約翰(祈主賜他倆平安)來臨之前的敘述。

還有,許多《聖經》譯者將這一節文從希臘文手稿翻譯為英文時,把出現的第一個“神”開頭字母書寫為大寫的G(God),意指全能的上帝,而把出現的第二個“神”開頭字母書寫為小寫的g(god)。類似g小寫的“神”,並非用於指全能的上帝,而是指普通被造物,例如《聖經·詩篇》第八十二章六節:“我曾說:你們是神(gods),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僕倒,像王子中的一位。”;又如《聖經·歌林多後書》第四章四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god)弄瞎了心眼……”經文中,由於“道”與“神”(God)同在,他就不可能是全能的神,而僅是一個如上面例子中的普通“神”(god)。

因此,許多現代《聖經》譯者們將這一節經文譯為:“太初有道,道與神(God)同在,道是一個神(god)。”38

另一方面,某些基督教學者們將“道”(Word,意為言辭)一詞譯為“神的命令”(Divine Command),因此,他們宣稱《約翰福音》第一章一至三節的正確措辭應該是:“太初有命令(Command),命令與神(God)同在,命令是神聖的(Divine)。”這一命令從一開始就隨同上帝,所有的一切都是憑這一命令被造的,沒有命令就沒有創造。在希臘文中,約翰使用的詞是Logos,這個詞是從lego一詞(“說”)派生出來的,意為“上帝說出的命令”。

“同在”(with)一詞讓那些將Logos(命令)硬認為耶穌的人感到左右為難,原因很簡單:耶穌既與上帝同在,又如何是上帝呢?

從“太初”(一開始),“上帝說出的命令”就“隨同上帝”的這一概念,與《聖經》中關於創造的觀念相符:“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1:3)在希臘文本《聖經》中,約翰在“神”(Theo)一詞前通常都使用一個定冠詞(ho),因為它是一個主語,然而在《約翰福音》中所謂“道就是神”這句中,約翰在“神”一詞前並未使用定冠詞,因為它是一個謂語。換句話說,這裡使用的措詞表達的是主語的性質、品質、屬性或特性。這個例子中,神的命令,其性質是神聖的。

更多地,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一節中,很明顯的是只有上帝(神)一個是永恆的存在,他的言辭(道,Word)與他同在。同理,你的言辭與你同在,我的言辭隨我一起。上帝發出的言辭並非另一個上帝或上帝本身,而是來自他的神聖言辭(命令)。否則,每一個被造物豈不都成了一個獨立的上帝?因為每一被造物的產生都代表了上帝的言辭阿。《創世記》第一章三節中,光是憑著上帝的言辭被創造的,但光並不是上帝,而是從他神聖的言辭產生的被造物。因此,《約翰福音》第一章一節中“道就是神”是絕對說不通的。

另外,如果我們試著閱讀一下有關創造的其它的經文,我們會意識到上帝——全能的造物主——在每一創造中都使用他的言辭,《古蘭經》中提到上帝創造的方式是說“有”就有的:“他是天地的創造者,當他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說聲‘有’,它就有了。”(《古蘭經》2:117)40

 

第三個例子:“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基督徒們理解這一經文的意思是上帝與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是一體的神,上帝化為耶穌肉身。同樣的意思還出現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十節,耶穌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然而,他們疏忽了同一章第二十八節:“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如果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所說的父比他大是真的,那麼就意味著他倆並不是同等的。

同時,三位一體論者並沒有意識到,如果按照他們的理論,那麼根據《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二十節,結果就不是三位一體,而是“十五位一體”了:“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這是一個小學生就能進行的簡單算術:聖父,聖子和聖靈,再加上十二門徒,十五位合為一體。

事實上,《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已經為這給出一個清晰的解釋了:“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上述經文讓我們明白了這是“一體”是一種“目的上的合而為一”。如果三位一體論者堅持《約翰福音》第十章三十節是表明了三位一體的化,那麼,根據《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十節和二十節,他們更應該將十二門徒加進去,去崇拜“十五位一體”。

 

第四個例子:“……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九節),但是,耶穌難道沒有清楚地說過人們從未見過上帝嗎?:“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象。”(《約翰福音》5: 37)這裡,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清楚地表明瞭自己不是上帝,因為他是與人們說話見面的。另外,在《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一節中耶穌這樣說道:“……我在天之父……”而耶穌是在大地上人們前面的。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所有的這些敘述都只有一個意思,就是上帝與耶穌並不相等。當父(上帝)在天上而耶穌在大地上時,他倆怎麼可能是相同且合為一體的呢?

信仰上帝,人們應該讚美他無數的創造:太陽、月亮、群星,以及我們周圍的所有一切。在《約翰福音》第四章二十四節中,耶穌(祈主賜其平安)宣稱:“神是靈。”那麼,人怎麼可能看到神(上帝)呢?《約翰福音》第一章十八節中我們讀到:“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另外,耶穌(祈主賜其平安)在下面的經文中將上帝與自身劃分了一個明顯的界限:“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 神,也當信我。”(《約翰福音》14:1)“也”這個字的重要在於,他告訴了我們上帝是完全不同於耶穌(祈主賜其平安)的獨立存在。“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第五個例子:“我的主和我的神!”(《約翰福音》29:28)然而,這一節並沒有什麼含義,因為它已經被上述提及的經文作廢了。這是耶穌十二門徒之一的多馬由於吃驚而在耶穌面前情緒化的一聲叫喊,事實上呼喚的是上帝。多馬從未將耶穌(祈主賜其平安)當作上帝,因為他非常清楚耶穌(祈主賜其平安)從未宣稱自己是上帝。(見《約翰福音》17:3)

事實上,聖保羅對上帝和耶穌(祈主賜其平安)也給出了一個明顯的區別。他宣稱上帝復活了耶穌(《哥林多書》15:15-20),《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九節這樣說道:“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如果上帝和耶穌真是同一,那麼這麼說不是更合適嗎——“主耶穌將自己升到天上”?以及為什麼說他坐在神的右邊而不說“坐上了寶座”?真理是:除了上帝之外,沒有誰有資格坐上至高寶座,他是唯一應受崇拜的——這也是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所宣稱的。

在另外的經文中,聖保羅解釋上帝時說道:“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聖經·使徒行傳》17:24-25)

這難道不是神與人、造物主與被造物、無限者與有限者之間的區別嗎?只有那些疏忽的、虛偽的和悖逆的人不去理解。

基督徒們宣稱耶穌(祈主賜其平安)是人形化的上帝,是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這一概念事實上已經被耶穌(祈主賜其平安)自己完全否定了:“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翰福音》20:17)所以,上帝人形化一說有何依據呢?它以簡單的語言告訴了我們上帝與耶穌(祈主賜其平安)的區別。因此,它已使上帝人形化一說無效作廢。另外,作為完全的神意味著無欲無求,而作為人則意味著具有需求和缺陷,這不是自相矛盾的嗎?

另一些基督徒們宣稱耶穌(祈主賜其平安)為上帝是因為他也被稱為“上帝之子”、“彌賽亞”、“人子”以及“救世主(拯救者)”。然而,在猶太人的傳統之中,任何一個遵循上帝意願的人,都被稱之為“上帝之子”。參見《聖經》中《創世記》第六章二和四節、《出埃及記》第四章二十二節、《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九節、《詩篇》第二章七節、《路加福音》第三章三十八節、《羅馬書》第八章十四節等。耶穌說道:“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加福音》6:35)被稱為“上帝之子”並不能將其提升到上帝的行列。

另外,《聖經》中“彌賽亞”一詞希伯來語的意思是“上帝的受膏者”而並非“基督”,《聖經》中波斯人塞魯士被稱為“彌賽亞”或“受膏者”,參見《創世記》第三十一章十三節、《利未記》第八章十節、《撒母耳記》第二章十節、《以賽亞書》四十五章一節、《以西結書》二十八章十四節;以西結在《聖經》中被稱為“人子”;至於“拯救者”,則見於《列王紀下》第十三章五節。任何擁有以上稱號的個人,他們都不是神。“上帝的受膏者”這一術語意為一個高貴的人被賦予了精神權威去傳播上帝的言辭。所以,這個詞怎麼可能令其提升成為上帝呢?

 

另一重要問題:沒有三位一體論的基督教會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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